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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金隅集团”)《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隅集
团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过认真研究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北京京国
创优势产业基金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通过参与京国创基金,可充分发挥“产业+资本”的资源
优势,利用该基金投资公司现有产业,推动公司下属企业混改。协助
公司在各业务领域挖掘符合战略规划的项目进行孵化和投资,以及建
立、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公司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
公司可以依托专业投资机构对股权投资活动的专业能力,在合理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本增值。符合公司战略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
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于飞               刘太刚




         李晓慧              洪永淼




         谭建方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