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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06-30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 2022-02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地产集团及合作方按照拟出资比例向北京金
       住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金额为 12.9066 亿元,年利率为 6%,期限为 3 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地产集团向项目公司提供
       借款 12.9066 亿元人民币。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项目公司对所竞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运营,北京金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地产集团”)拟按照出资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项目公司是地产集团参股公司,地产集团在项目公司中拟定的持股
比例为 49%,为满足项目公司开发建设运营的资金需要,各合作方按照拟
定的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地产集团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金额为 12.9066 亿元,年利率为 6%,期限为 3 年,根据项目公司开发和
运营需要分期支付。
    由于双方股东同比例提供有息借款,因此项目公司不再另行提供担
保措施。地产集团向项目公司按照股比提供财务资助,可满足项目公司
开发所竞得土地和运营需要。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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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
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地产集
团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12.9066 亿元人民币。本次财务资助不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金住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BRUN7967
    2.法定代表人:赵彦清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大洋路 168 号院内一层 104 室
    4.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专业开锁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及股权结构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76500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
册资本的 51%;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73500 万元,占项
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49%
    (二)项目公司信用情况
    项目公司是新设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等影
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会议审议前未接受过其他财务资助,
亦不存在接受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按时清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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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658418
    3.法定代表人: 李作扬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 2 号楼-3 至 25 层 101 内 26
层 2613 室
    5.注册资本:89390.416204 万人民币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
房屋出租);房地产信息咨询;装饰装修;楼宇网络自动化建设;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项目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
    项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金隅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
于关联交易。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地产集团通过有息借款方式按照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向项目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2.9066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3 年,年利率为
6%,资金用途为项目公司进行所竞得土地的开发和运营,项目公司的其
他股东按同等条件提供同比例借款。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
准,项目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等依法使用该笔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项目公司的两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不
提供担保。
    公司及地产集团将在提供借款后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派出财务
人员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同时密切关注项目公司的开发、运营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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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等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
公司财产、资金安全,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项目公司对所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及项目公
司运营,符合地产集团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项目
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前景良好,公司及地产集团将按照与其他股东
签订协议向项目公司派驻人员,参与经营管理,控制相关风险,督促项
目公司按时偿还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地产集团对项目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符合上交所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公司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总余额1,535,7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24.1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总余额为等值人民币340,32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5.3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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