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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0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五名,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均
为会计、法律及经济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融资、审计、薪酬与提名三个专
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
选举、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保证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
行相关职责。另外,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
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股东大会出席及审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以及相应的专业
委员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全部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相关会议。作为召集人召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并参加全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
    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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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
和职责。
    (二)独立董事履职及公司配合开展工作的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2年我们到集团
下属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投资物业集团有限
公司智造工场项目进行调研检查,为了解公司现状和决策提供了有力
支持。公司每月向我们发送董事会月报,我们通过阅读董事会月报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同时与公司日常保持有效沟通,
多次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
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考察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在公司2022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
们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
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
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有关问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
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向
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
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作为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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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召集人及委员,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相关审
核职责,对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及交易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二)对外担保、投资理财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投资理财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
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四)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度,我们根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
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
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有关业绩预告均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发布,没有
出现预测调整事项。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
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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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能够给予股东合
理的投资回报。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没有出现相关更正公告情况,也没
有收到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提升重大风
险防控能力。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深知内部控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公司实施部署、对标完善、整改落实、自我评价
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构,定期听取
公司相关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
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及下设战略与投
融资、审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当中,力求从根本上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
积极围绕内控规范实施、定期报告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决策,
通过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及时向股东传递公司的战略方向和
经营动态。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
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尤其作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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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
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于飞、刘太刚、李晓慧、洪永淼、谭建方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