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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 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 14 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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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可比数据受重要影响的
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58,605,422.68             应收票据
                                                              452,612,472.35
  应收账款             394,007,049.67       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
  应收股利                                                    10,513,310.65
                                            款
  其他应收款           10,513,310.65
  固定资产             183,717,819.24
                                                 固定资产     183,717,819.24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113,051,132.89
                                                 在建工程     113,051,132.89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47,300,000.00             应付票据
                                                              160,838,936.02
  应付账款             113,538,936.02       及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
  应付股利                                                    9,605,214.28
                                            款
  其他应付款           9,605,214.28

                                                 管理费用     27,806,323.09
  管理费用             41,574,723.32
                                                 研发费用     13,768,400.23
  收到其他与经                                   收到其他
营活动有关的现         34,674,074.30        与经营活动有      35,274,074.30
金[注]                                      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                                   收到其他
资活动有关的现         109,460,618.24       与投资活动有      108,860,618.24
金[注]                                      关的现金[注]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00,000.00 元在现金流量表中
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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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
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
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
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
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可比数据无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
了金融资产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会计处理。企业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
得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3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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