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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坐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02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19-005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
定》、2018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结合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的实际情
况,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分发挥公司党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二)要约方式;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
(二)要约方式;                      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议;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会议决议。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一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一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形式的方案;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事项;                              定的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及为筹集回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购资金而进行的再融资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事项;
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
(十七)审议除需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外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担保事项;                           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除需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外
                                       的担保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章程》增加第八章:
                              第八章   党的建设
    第一五七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组织,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一五八条     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一五九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履行职责。


    《公司章程》因新增章节,涉及的相应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