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 资格;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 同意聘任徐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欣女士、姚国兴先生和郑晓玲女 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晓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倩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