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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坐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3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9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独立、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发展,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重
大事项都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19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三分之
二;除战略委员会以外,委员会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基本情况

    陈军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塑性
成形工程专业,教授。1996 年 8 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塑性成形工程系(2011
年更名为塑性成形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任教,期间 1998 年 4 月至 1999 年 4 月,
任密歇根大学访问学者、同时兼任福特汽车公司访问工程师,201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任新坐标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塑性成形技术与
装备研究院院长,上海模具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市模具行业
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模具 CAD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
学报、塑性工程学报、锻压技术学报、精密成型工程学报编委。
   俞小莉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内燃
机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8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期间1995年7
月至1996年1月,任日本北海道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任
香港理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8年1月至2011年,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学
院院长;2016年5月26日至2019年8月26日,任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3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6日,任新坐标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
浙江博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泰格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无锡威孚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杭州浙
大星月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内燃机学会监事长,浙江省汽车工程
学会理事长,中国内燃机学会常务理事。

    余俊仙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8年8月至1998年12月,浙江
财经学院任教;1999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管理合伙人;2016年2月19日至2020年1月6日,任新坐标独立董事。现任浙江
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其他职务,且在其他上市公
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管理,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包括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不
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独立董事以公正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在充分发挥独立性的同时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陈 军     俞小莉     余俊仙
应出席董事会(不含专门委员会)次数               6         6            6

实际出席次数                                     6         6            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                             0         4            4
实际出席次数                                     0         4            4

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3         3            0

实际出席次数                                     3         3            0

应出席战略委员会次数                             1         0            0

实际出席次数                                     1         0            0

应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                             2         0            2

实际出席次数                                     2         0            2

    2、股东大会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陈 军           俞小莉            余俊仙
本年度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2              2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2              1

    (二)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坚持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全面了解议案背景、内容
及相关信息;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在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案进行独立、
审慎的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9年,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出现
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出席
公司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财务
及生产运作等事项。同时,我们实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与公司有
关的媒体信息以及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于公司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认
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传递文件材料并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主动
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
审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州新坐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9,72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28%。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三)董事提名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提名徐纳先生、胡欣女士、姚国兴先生和任海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蒋建林先生、戴国骏先生和黄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被
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徐纳先生、
胡欣女士、姚国兴先生、任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蒋建林先生、戴国骏先生、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
运行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相挂钩的机制,薪酬水平合理。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
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报告
期内我们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以报告期末总股本79,507,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1,802,836.00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
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年,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对外承诺情况。公司、公司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前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做出的承诺均规范履行,所以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其中,
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购买证券投资产品
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循环投
资,滚动使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未发现违
规操作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核,重点关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我们认为,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开展,不存在财务性
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九)审查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对预留权益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进行解锁,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认为
本年度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规章,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力支持下得到有效推
进,根据不断累积的管理经验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
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运作。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决策表决、决议公告等环节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了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在公司大力的配合和支持下,我们勤勉尽责,认真工作,
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一方面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另一方面
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充分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