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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坐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2020-04-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20 年 4 月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保荐代表人                楼瑜、唐帅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571-85115307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040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18 号 1-5 幢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18 号 1-5 幢


                                           1
法定代表人                  徐纳
联系人                      郑晓玲
联系电话                    0571-8873176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7 年 1 月 23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7 年 2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16 年度报告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披露
                            2017 年度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披露
                            2018 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
                            2019 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披露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新坐
                                   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3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杭
                                   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坐标”、“发
                                   行人”)采用网上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为 1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660 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3,61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5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17]0126 号”《验资报告》。
                                       新坐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上市,
                                   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坐标募集资金余额为
                                   2,316.38 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的净额)。
2、发行人更换保荐机构情况
                                       无




    五、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截止本总结报告书出具日,新坐标的控股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制人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对新坐标在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发布的主要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了事前审阅;对没有进行事前审阅的,在公司履


                                            2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了对文件的审
                                  阅。
                                       保荐代表人认为新坐标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
                                  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
3、现场检查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2017 年度,保荐代表人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对新坐标进行了现场检查;2018 年度,保
                                  荐代表人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0 日对新坐标
                                  进行了现场检查;2019 年度,保荐代表人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对新坐标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新坐标的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
                                  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以及业绩情况。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督导新坐标继续完善
章制度情况(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    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新坐标在
公司资源的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   持续督导期内能有效执行上述规章制度。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5、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新坐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
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50 万
况                                元。新坐标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科创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科创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
                                  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西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西园支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塔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宝塔
                                  支行”)。其中工行西园支行系工行科创支行的下属二
                                  级支行,中行宝塔支行系中行余杭支行的下属二级支
                                  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坐标募集资金余额为
                                  2,316.38 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的净额)。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核对银行对账
                                  单、合同、发票等方式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情
                                  况。
                                        保荐代表人认为新坐标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的情况。
6、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新坐标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7 次,
                                  董事会会议 25 次,保荐代表人根据会议的重要性列席
                                  相关会议。
7、 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2017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
                                        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3
                                       2018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
                                       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④《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
                                   见》;
                                       2019 年度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
                                       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核查报告》;
                                       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8、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新坐标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发表公
                                   开声明的事项,保荐人也未曾发表过公开声明。
9、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无。
10、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包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
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报送文件     导文件。
等)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
                                   作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    目                                  情     况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
                              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
参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相关工作。
3、其他                            无。




                                          4
    七、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
生的重大事项

               事       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8 年 3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包世涛女
                                              士工作变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指
                                              派保荐代表人唐帅先生接任其持续督导工
                                              作,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杭州新坐
                                              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楼瑜女士和唐帅先生。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新坐标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保
荐职责期间,新坐标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比较完整,不存在
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新坐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说     明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无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或            无
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鉴于新坐标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保荐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
                                                 对新坐标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持续督
                                                 导直至新坐标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楼   瑜                       唐   帅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