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坐标:新坐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4-09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坐标
股票代码: 6030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路108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
股权变动性质: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持有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新坐标”)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坐标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欣雷”)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公司,由其合伙人按出
资比例对上海欣雷所持有的新坐标股份进行分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一、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股份变动方式.................................................................................................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附件........................................................................................................ 14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所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收购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欣雷”,由原“杭州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
而来)
新坐标、上市公司、
指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
佐丰投资 指 杭州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佑源投资 指 杭州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因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注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法人资格丧失,其持有的新坐标股份由合伙人按出资
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曾用名:杭州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路108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欣
6.注册资本:460万元整
7.成立时间:2020年8月26日
8.营业期限:2020年8月26日至2070年8月25日
9.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胡 欣 244 53.0435%
2 徐 芳 69 15.0000%
3 姚国兴 69 15.0000%
4 张 盈 30 6.5217%
5 许雪权 15 3.2609%
6 黄相梅 9 1.9565%
7 王建军 7.5 1.6304%
8 董丽娜 7.5 1.6304%
9 沈 卓 4.5 0.9783%
10 严震强 4.5 0.9783%
合计 460 100%
11.主要负责人情况:
4
姓名 胡欣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74年7月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胡欣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经济和
贸易专业。曾任杭州汽车发动机厂研究所行政科文员、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2年创办杭州新坐标锁夹有限公司,2002
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杭州新坐标锁夹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月至2013年12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579241555
13.通讯方式:
1)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
2) 联系方式: 0571-8873176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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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注销申请,预计在5个工
作日内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完成清算注销,其持有的新坐
标股份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实施后,上海欣雷不再拥有任何新坐标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
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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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经上海欣雷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上海欣雷并进行清算。上海欣雷已于
2021年4月8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注销申请,预计在5个工作日内取得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完成清算注销,具体办结日期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并及时告知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欣雷持有的新
坐标5,705,000股,占新坐标总股本的5.5224%,将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由其合伙
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欣雷不再持有新
坐标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上海欣雷已完成清算注销,相应证券资产 5,705,000 股股票及孳息(包括
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将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触及
对公司的要约收购,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持有证券资产 持股占新坐标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对应股票分配数量(股)
简称 的比例
1 胡 欣 新坐标 3,026,130 2.9293%
2 徐 芳 新坐标 855,750 0.8284%
3 姚国兴 新坐标 855,750 0.8284%
4 张 盈 新坐标 372,065 0.3602%
5 许雪权 新坐标 186,033 0.1801%
6 黄相梅 新坐标 111,620 0.1080%
7 王建军 新坐标 93,016 0.0900%
8 董丽娜 新坐标 93,016 0.0900%
9 沈 卓 新坐标 55,810 0.0540%
10 严震强 新坐标 55,810 0.0540%
合计 5,705,000 5.5224%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上海欣雷将不再持有新坐标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新坐标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新坐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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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1)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2)所持公司
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本承诺不因职
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
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1)本公司拟长期
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
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
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本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公司减持公司
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5)如果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
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6)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7)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
意向,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减持。”
3、上海欣雷全体合伙人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签署《新坐标间接股东关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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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自上海欣雷将其持有的相应新坐标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
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上海欣雷及其前身杭州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在新坐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的有关承诺。
2)自上海欣雷将其持有的相应新坐标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
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包括:
(1)全体合伙人从上海欣雷过入的股份将合并计算,在持股比例超 5%时,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全体合伙人从上海欣雷过入的股份将合并计算,在持股比例低于 5%
时,自持股比例减持低于 5%之日起 90 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为确保全体合伙人的减持比例符合前(1)(2)项规定,本人承诺在前述期
间内拟减持股份的,将提前通知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友好协商,确
定各自的减持额度。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享有的减持额度按照各自届时持有的
过入股份的相应比例计算,合伙人放弃全部或部分减持额度的,放弃部分可由其
他拟减持的合伙人按照其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对比例享有。
3)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胡欣女士为新坐标董事兼副总经理,姚国兴先生为
新坐标董事兼副总经理,徐芳女士作为姚国兴先生的配偶,王建军、许雪权和严
震强先生作为公司监事都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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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
过户的相关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新坐标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
情况。
四、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法人资格丧失办理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资金支付,不涉及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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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00,0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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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事项的承诺函的说明
为保障、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各方经友好协商,徐纳先生、胡欣
女士、徐凯风先生、胡凯润先生、佐丰投资、佑源投资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共同
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2020 年 3 月 11 日共同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
补充协议》,约定徐纳先生、胡欣女士、徐凯风先生、胡凯润先生达成一致行动。
因上海欣雷拟决议解散,上海欣雷持有的新坐标股份将按照上海欣雷合伙人
所占上海欣雷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形式将相应股份过户
至股东,从而将导致各个股东通过上海欣雷间接持股部分转变为直接持有新坐标
相应股份。胡欣女士作为新坐标的共同控制人之一,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签署《关
于严格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自上海欣雷将其持有的相应新坐标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
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及《一致行动人协议
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同意,就新坐标任何重要事项的决议,本人将继续与一致行动人徐
纳先生、徐凯风先生、胡凯润先生保持意见一致,并将该等意见一致体现在新坐
标召开审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时。本人拟通过佐丰投资或直接向
新坐标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
议案内容与一致行动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形成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的,以徐纳先生的意见为准,并以佐丰投资和/或本人一方提名或联合提名的方
式向新坐标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
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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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欣
日期:2021年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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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附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决议;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清算报告;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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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 浙江省杭州市仓前街道龙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潭路18号
股票简称 新坐标 股票代码 603040
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路108号
业(有限合伙)
名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无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是 □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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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 类: 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 量: 5,705,00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 例: 5.5224%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 信息 股票种 类: 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 量: 0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 例: 0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后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 非交易过户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 月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 是 □ 否 √ 无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无
负债, 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 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备注:本次股权变更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
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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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欣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欣
日期: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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