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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坐标:新坐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7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独立、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发展,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重
大事项都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三分之
二;除战略委员会以外,委员会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基本情况

    1. 蒋建林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野风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野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会计师、首席财务
官,真爱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
总监,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职上海博
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嘉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6日至
今,任新坐标独立董事。
    2. 戴国骏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电气工程专业,教授级教师,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水务局职员;深圳市
社保局科员。1998年5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现工作于杭州电子科技大
学计算机学院,任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计
算机科学与技术”负责人,浙江微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6日至今,
任新坐标独立董事。

    3. 黄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半导体器件与微电子专业。曾任电子工业部第24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上海
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工程部资深经理,尼西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
监。2014年1月创办上海朕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上海朕芯微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监事;2020年1月6日至今,任新坐标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其他职务,且在其他上市公
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管理,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包括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不
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独立董事以公正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在充分发挥独立性的同时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黄平     蒋建林     戴国骏
应出席董事会(不含专门委员会)次数              5         5            5

实际出席次数                                    5         5            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                            0         4            4

实际出席次数                                    0         4            4

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0         3            3

实际出席次数                                    3         3            0

应出席战略委员会次数                            0         0            1

实际出席次数                                    0         0            1

应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                            2         0            2

实际出席次数                                    2         0            2

    2、股东大会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黄平           蒋建林            戴国骏
本年度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2              2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2              2

    (二)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坚持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全面了解议案背景、内容
及相关信息;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在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案进行独立、
审慎的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年,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出现
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出席
公司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财务
及生产运作等事项。同时,我们实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与公司有
关的媒体信息以及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于公司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认
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传递文件材料并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主动
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
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定价,遵循了客观、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州新坐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9,720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6%。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三)董事提名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
运行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相挂钩的机制,薪酬水平合理。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
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报告
期内我们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积金转增3股,共计分配利润
39,741,442.00 元,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3,327,749股。我们认为该
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
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所以在本报告期
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其中,
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购买证券投资产品
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循环投
资,滚动使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未发现违
规操作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核,重点关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开展,不存在财务性
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九)审查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对预留权益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进行解锁,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认为
本年度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规章,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力支持下得到有效推
进,根据不断累积的管理经验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
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运作。
会议通知、会议召开、决策表决、决议公告等环节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了充分的理解与支持。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与诚信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董事会、
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合作,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学习,不断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从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