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福达合金: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5-3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达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福
达合金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40 号文”文《关于核准福
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45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9.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7,19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8,309,056.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8,887,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天运[2018]
验字第[900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595.05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3,293.74 万元。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资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金金额
  1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3,703.09          3,703.09
  2      高可靠性电接触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17,185.70       3,891.96
                        合计                       20,888.79       7,595.05

      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
止实施“年新增 370 吨电接触材料及 700 吨集成化组件项目”及“企业技术中心
建设项目”,并新增“高可靠性电接触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
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
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