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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达合金: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2021-08-28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审核,并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领取贵会核准批
文(证监许可[2020]3157 号)。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向贵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说明文
件,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会后事项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
—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
《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就 2021 年 5 月 7 日后(最后一次会后事项报送日)起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期间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以下简称“会后事项”) 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就说明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
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为 137,620,0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174,845 股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即以 135,445,155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835,612.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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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

    1、经办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经自查,公司没有出现影响发行新股的情形。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
人员变化。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崔世泽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仍
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位;公司聘请陈松扬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陈松
扬目前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人员变动,不构成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
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也没有发生未在申报的申请
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公司本次业务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未受到有关
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2021 年 8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和国元证券协商一致,决定不再聘请海通证
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并与国元证券重新签订了《承销
协议》,聘请国元证券独立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主承销商。上述变更对
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公司没有做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
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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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承诺:自 2021 年 5 月 7 日后(最后一次会后事项报送日)至本承诺函
出具日,公司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
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
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
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相关文件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
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此期间公司亦不存在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
项。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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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
项的说明及承诺函》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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