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2019 年 1 月 29 日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
联交易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
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充分、
合理的,且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
范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为重庆四
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计划提
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川仪股份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为川仪股份的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李银国、张毅、宋蔚蔚、王浩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