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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 号核准,重庆川仪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于 2014 年 7 月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 6.72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 币 67,200.00 万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2,653.78 万元。2014 年 7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2014 年 7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第 8-26 号)验证确
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将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
 产能提升项目、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以及偿还
 银行借款,计划实施总额 62,586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已实际投
 入 44,298.89 万元,其中,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 24,453 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14,587.58 万元;流程
 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2,865 万元,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6,683.85 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5,268 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3,027.46 万元;归还银行借
 款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20,000 万元,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20,000 万元。
       “归还银行借款”已于 2014 年 8 月实施,“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
测装备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于 2018 年 7 月
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经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整体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9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暂时闲
置的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存期六个月,到期收
回本金 30,00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为 462 万元。
       2015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将上
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2015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16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16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17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将
上述 15,000.00 万元中的 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2018 年 2 月 11 日,公司将上述 15,000.00 万元中的 1,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将上
述 15,000.00 万元中的 9,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将
上述 10,000.00 万元中的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2018 年 8 月 22 日、8 月 23 日,公司将上述 10,000.00 万元中的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将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18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4,298.89 万元(不
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28.56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190.64 万元
(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含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107.19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公司采取了银行承兑汇票的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进度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
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
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川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川仪股
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
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
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
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