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5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君斐
女士的通知,获悉朱君斐女士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前期股份质押情况
2018 年 4 月 24 日,实际控制人朱君斐将其持有的 236.85 万股(转增后为 331.59 万
股)股份质押给银河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获得资
金用于个人投资需求。质押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4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23 号
公告。
2018 年 7 月 14 日,实际控制人朱君斐将其持有的 303 万股股份质押给银河金汇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获得资金用于个人投资需求。
质押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2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8-035 号公告。
朱君斐女士前期累计质押股份 6,345,9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9.95%,占公司
总股本的 4.42%。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1、实际控制人本次进行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51
2018 年 10 月 17 日,朱君斐女士将其持有的 100 万股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补充质押,在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基础上,分别签订合同附件两
份,具体如下: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占
序 股东 原质押 原质押 质押
股东及一致 质权人 股份数 其所持股份 用途
号 名称 开始日期 到期日期 日期
行动人 (股) 比例
2018 年 2021 年 银河证券资产管 2018 年 补充
1 朱君斐 是 500,000 3.935%
4 月 24 日 4 月 22 日 理有限公司 10 月 17 日 质押
2018 年 2021 年 银河金汇证券资 2018 年 补充
2 朱君斐 是 500,000 3.935%
7 月 12 日 7 月 9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月 17 日 质押
3 合计 - - - - 1,000,000 - 7.87%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2,7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8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7,345,9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7.82%,占公
司总股本的 5.11%。
三、实际控制人资金偿还能力
朱君斐女士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
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有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四、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质押期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朱君斐女士将采取补充抵押物或提前还款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
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