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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材料: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0-04-18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66,7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4 元,共计募

集资金 334,693,16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335,249.04 元(不含税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357,918.96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到位,并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38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33050166220000000591


   新东方油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3714734422388


   新东方油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5990422981588

   新东方油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81020078801900000040


   新东方油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14453000000034817


   合     计                             /                                         /

    注:上表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账号 3714734422388 专户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

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 14453000000034817 专户已于 2019 年 9 月份注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35) 。

     (二)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11)。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均已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并经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有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账号 3305 0166 2200 0000 0591;2、平安银行台州分行

营业部,账号 1599 0422 9815 88。上述专用账户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不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