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7〕523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5 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义
务,并指派保荐代表人洪华忠先生、张建华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
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更换为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泰君安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国泰
君安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指派潘锋先生、艾华先生担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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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
作。
公司对国泰君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
示感谢!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潘锋先生: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
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四维图新 IPO、无锡银行 IPO、
顾家家居 IPO、数字认证 IPO、中国国旅 IPO、中联重科 IPO、京能清洁能源 IPO、
迪普科技 IPO、延华智能非公开发行、京东方非公开发行、隧道股份配股、中国
石化可转债、澄星股份可转债、华西股份可转债、王府井可转债、王府井公司债、
山西证券公司债、隧道股份公司债、隧道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杭州解百重大资产
重组、模塑科技可转债、沙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顾家家居可转债、新泉股份可
转债等。
艾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
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四维图新 IPO、天银机电 IPO、世名科技
IPO、数据港 IPO、康隆达 IPO、三元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延华智能非公开发行
股票、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非公开发
行股票、模塑科技可转债、新黄浦公司债、山西证券公司债、联络互动公司债、
海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汇汽车重大资产购买、上海钢联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模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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