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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能科技:关于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综合授信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3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综合授信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抵押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能科技”或“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简称“工行齐河支行”)
     3、抵押担保金额:人民币 18,500 万元。
    一、基本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4 月 13 日、2018 年 5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 2018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号 2018-031 号)。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经向工行齐河支行申请,同意给予公司综合授
信额度 8.72 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其他融资品种等,公司以部分厂区不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2018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与工行齐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0161200030-2018
年齐河(抵)字 0044 号,抵押期限为五年,抵押担保金额为 18,500 万元,其余
担保方式为信用。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综合
授信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对此议
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不动产证编号:鲁(2018)齐河县不动产权第 0002412 号
    坐落: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金能大道西侧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面积:宗地面积 333225 ㎡/房屋建筑物面积 63449.70 ㎡
    三、本次抵押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发展业务,通过抵押自有不动产的方式获得更多的资金保障。本
次抵押不动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综合授信提供资产抵押,属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资产抵押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