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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能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发行相关
事项作出承诺。

   一、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为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事项的
承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
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王咏梅、秦璐关于不存在为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咏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作出如
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他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
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2020 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
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秦庆平先生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秦庆平先生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等事项作出如下承
诺:

   “本人此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均为本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
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从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司利益相
关方接受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自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直接或间接得到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秦庆平先生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作出如
下承诺:

    “1. 本人、配偶王咏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一致行动人
秦璐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0 年 4 月 18 日)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出具之日,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持有
的公司股票;

    2.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王咏梅及
秦璐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持有的公司股票;

    3. 本人、王咏梅及秦璐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公
司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
人、王咏梅及秦璐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