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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昭衍新药: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7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4、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8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完成公告,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39.40 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
量为 33.90 万股。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1、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原激励对象邵慧、赵佳、王颖、朱文婷、杜杰、
吴文玉、吴海霞、曹洪锋、谭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4万份,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7.46%,注销
股份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0.026%。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注销数量的调整说明
    由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登记完成之后,公司公告了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
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13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40万份调整为55.16万份,注销数量由2.1
万份调整为2.94万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
励计划》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注销的规定。其中 9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导致其无法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 9 人合计
2.94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认为: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 9
人合计 2.94 万份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注销的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
要求执行。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且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