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批准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已就相关关联交易向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 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