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相关关联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咨询与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
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
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 0.14 万股,回购价格为
59.72 元/股。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
照法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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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明成 翟永功
欧小杰 张 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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