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
审议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由于租赁物业所在的园区在立项申报时产权单位为苏州七溪生物硅谷有限
公司(下称“七溪生物”),故供电公司在开户立项时登记为七溪生物,后期新
增单位无法再单独开设电力账户;同时,租赁物业所在的园区内变配电房、电力
通道等公共设施均由七溪生物统一建设和管理,属于整体系统运营,无法分拆给
予单个客户使用。因此本公司此次因增容和线路改造产生的费用均由七溪生物代
为缴纳。
公司进行上述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
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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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明成 翟永功
欧小杰 张 帆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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