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9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2129 号《关于核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科 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控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3,3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 3,3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1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45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 行费用 42,977,7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6,472,264.15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全部到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320ZA001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科华控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16,472,264.1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共计 产生利息收入 178,529.37 元,其中 156,279.69 元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1,854.68 元(扣除累计手续费支出 39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 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 1 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账号 专户用途 初始存放金额 日余额 汽车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440,000,000.00 11,406.56 8110501013801005584 公司常州分行 件生产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资金 76,472,264.15 10,448.12 519902148310707 公司溧阳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已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 320ZA0063 号《科华控股股份 2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91,376,739.72 元。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分别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发表了意见。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为 391,376,739.72 元。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科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6)。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3 经审核,我们认为,科华控股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华控股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已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科华控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6,472,264.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472,264.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472,264.15 -- 总额比例 已变 本 截至期末 项目 项目 更项 年 累计投入 截至期 达到 可行 目, 度 是否 金额与承 末投入 预定 性是 承诺投资 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实 达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进度(%) 可使 否发 项目 分变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现 预计 额的差额 (4)= 用状 生重 更 的 效益 (3)= (2)/(1) 态日 大变 (如 效 (2)-(1) 期 化 有) 益 根据 建设 汽车涡轮 情 增压器关 况, 否 440,000,000.00 440,000,000.00 440,000,000.00 440,000,000.00 440,000,000.00 100.00% - - 否 键零部件 分批 生产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5 用状 态 补充流动 否 76,472,264.15 76,472,264.15 76,472,264.15 76,472,264.15 76,472,264.15 100.00% - - - 否 资金 合计 — 516,472,264.15 516,472,264.15 516,472,264.15 516,472,264.15 516,472,264.15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件生产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