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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控股: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2019-11-23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证券代码:603161         公告编号:2019-04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收到股东
上海尚颀股权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一期”)及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增富”)、扬州
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
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
扬州基金存在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的情形。公司立即与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核实减持行为的具体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1、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本次减持前,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8,280,650
股、3,305,100 股及 1,652,450 股。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为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23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2%,上述股份来
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19 年 1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2、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
富、扬州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4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8%。前述减持行为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
      计划。具体减持数量、价格、金额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占
                                      成交均价    交易金额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元)     (股)
                                                                           的比例

尚颀一期     集中竞价    2019.11.19    13.065     1,959,750   150,000     0.1124%

尚颀增富     集中竞价    2019.11.19    13.058      652,900    50,000      0.0375%

扬州基金     集中竞价    2019.11.19    13.065      391,950    30,000      0.0225%

尚颀一期     集中竞价    2019.11.20    13.100      131,000    10,000      0.0075%

尚颀增富     集中竞价    2019.11.20    13.100      52,400      4,000      0.0030%

扬州基金     集中竞价    2019.11.20    13.100      26,200      2,000      0.0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分别持有公司 8,120,650
      股、3,251,100 股、1,620,450 股。
           本次减持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交
      易员在交易前未核对减持计划报告及披露情况而发生了误操作。尚颀一期及其一
      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在交易后通过内控部门及时了解到该事项,责令相
      关人员向上市公司和交易所主动报告 上述事项。
           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的本次减持行为未提前 15 个
      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公告,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 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
      告”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一贯认真学习和履行相关
法律法规,此次减持系误操作导致,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尚颀一期及其一致
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意识到本次减持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就此进行了深
刻的反思和自查,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恳的
歉意。
    2、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获悉上述减持行为后,立
即对本次交易行为进行了自查,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人员
重新认真、全面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合规意识,要
求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
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后续安排
    若上述股东后续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依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