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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控股: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21  

						股票简称:科华控股            股票代码:603161            公告编号:2020-02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常
州鸿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涛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舒潮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本次发行后 3 名认购对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将超过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 名认购对象均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
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与常州鸿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鸿刚”)、上海涛正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涛正”)、上海舒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舒潮”)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不超过 4,0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1,600,000.00 元(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3 名特定战略投资者,分别是常州鸿刚、
上海涛正、上海舒潮,均已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特定对
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特定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常州鸿刚                         15,000,000                15,435.00
  2      上海涛正                         15,000,000                15,435.00
  3      上海舒潮                         10,000,000                10,290.00
           合计                           40,000,000                41,160.00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拟向特定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常州鸿刚、上海涛正、
上海舒潮。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
战略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述战略投资者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常州鸿刚
名称                        常州鸿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 1 号众创中心
注册地
                            A 座 126-1
法定代表人                  冯肖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长期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 1 号众创中心
通讯地址
                            A 座 126-1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                    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涛正
                                      2
名称             上海涛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753 号 E 栋 283 室
法定代表人       叶征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50 年 4 月 13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753 号 E 栋 283 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舒潮
名称             上海舒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753 号 E 栋 110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海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50 年 4 月 13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
                 针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
                 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
经营范围         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
                 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
                 售;塑料制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20 年 4 月 21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29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标的
    常州鸿刚、上海涛正、上海舒潮拟分别以不超过现金 154,350,000.00 元、
154,350,000.00 元 、 102,900,000.00 元 认 购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不 超 过
15,000,000 股(含本数)、15,000,000 股(含本数)、10,000,000 股(含本数)股
份。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鸿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涛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舒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与认购
    1、本次非公开发行
    各方均理解并同意,甲方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同时向常州鸿刚、上海涛
正、上海舒潮发行合计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A 股股票。
    2、发行价格及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29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

                                         4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进
行其他除息、除权行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及标
的股份的数额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以保证本协议所规定的股份认购价款不会增加
以及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的比例不会发生变化。甲方承诺在交割前其将不会增发
新股、配股或进行其他类似的行为。如因中国证监会调减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导致
实际认购金额不足计划金额的,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董事会决议确定的认购顺序和
方式参与认购。
    根据上述发行价格的约定,常州鸿刚作为境内战略投资者,同意以现金
154,350,000.00 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对甲方进行战略投资。
    上海涛正作为境内战略投资者,同意以现金 154,350,000.00 元人民币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 1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对甲方进行战略投资。
    上海舒潮作为境内战略投资者,同意以现金 102,900,000.00 元人民币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 1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对甲方进行战略投资。
    3、限售期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甲方标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乙方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对于其获得的甲方标的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
禁止性规定。
    4、滚存利润分配
    交割后,乙方按在甲方的持股比例,与甲方其他股东共享甲方的未分配利润。
    (三)股份认购价款的支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乙方应在收到保荐人发出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缴款通知书后,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一次性将全部股份认购价
款划入保荐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
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所有经济损失及为追索或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5
    (五)协议的成立、生效和终止
    1、协议的成立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
    2、协议的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其他所有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如适用)。
    3、协议的终止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以在交割日以前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受不可抗力影响,经各方书面确认后,可终止本协议。
    (六)修订与补充
    本协议各方可根据情况的变化或需要,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并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
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
开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和市场地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将
明显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提高总体资金实
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
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

                                     6
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
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
可实施。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常州鸿刚、上海涛正、
上海舒潮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常州鸿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及其母公司无锡刚正精密吸铸有限公司、上海涛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
其母公司上海正沪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舒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上
海舒柏经贸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战
略发展需要,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
了公平、合理原则,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与上述战略投资者开展战略合作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与无锡刚正精密吸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刚正精密”)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鸿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常州鸿刚”)、上海正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沪贸易”)及其控股
子公司上海涛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涛正”)、及上海舒柏经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柏经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舒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舒潮”)开展战略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7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与常州鸿刚及其母公司、上海涛
正及其母公司正沪贸易、上海舒潮及其母公司舒柏经贸开展战略合作暨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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