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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基于
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
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
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
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本次公司
预计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
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
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是为满足
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
要。我们认为该担保计划议案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的履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