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丽家 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爱丽家居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0,000,000 股增至 240,0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8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 名,分别为马建新、张剑丰。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将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0,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 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马建新、张剑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2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单位:股) 股本比例 (单位:股) 数量 1 马建新 360,000 0.15% 360,000 0 2 张剑丰 360,000 0.15% 360,000 0 合计 720,000 0.30% 720,000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62,080,000 0 162,080,00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7,920,000 -720,000 17,200,00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0,000,000 -720,000 179,280,000 无限售条件 A 股 60,000,000 720,000 60,72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0,000,000 720,000 60,720,000 股份总额 240,000,000 0 240,0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 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爱丽家居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