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07
证券代码:603236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编号:2019-00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在授
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3.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到
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1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3.9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97,963.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63.89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90,200.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到账,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60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3.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同
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
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管理或续存。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
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
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3.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移远通信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提请移远通信注意: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此前提下,招商证券同意移远通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