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移远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10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下
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经过核
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各项条件,
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和
预案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我们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
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
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
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与相关
主体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
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
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
的意愿,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
交至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