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6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移
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J卢仗
于春波
2022年 4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