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 337 调查的最
终裁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披露了《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 337 调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
064),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和飞利浦北美公司(以下合并简称“飞利浦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依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ITC)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 UMTS 和 LTE 蜂
窝通信模组及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发起 337 调查,并申请 ITC 发布普遍排除
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公司及其他多家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 337 调查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1),根据 ITC 行政法官初步裁决结果,公司产品不涉及侵犯飞
利浦公司专利权,并未违反《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的规定。以上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现将最终裁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 最终裁决结果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获悉 ITC 最终裁决结果,对于行政法官的初步裁定
不予复审,终止调查。即公司产品不涉及侵犯飞利浦公司专利权,并未违反《美
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的规定,飞利浦公司申请的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
令和禁止令请求并未获得 ITC 批准,公司产品依然可以正常出口至美国。
至此,公司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337 调查事项已全部终结。本次 337 调
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