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19年8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
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廖明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简历详见附件)。廖明雄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
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廖明雄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包括港澳台)境外永
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至今,任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协理、职
工代表监事、香港宏和董事、无锡宏和监事、黄石宏和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明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RACE THW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为“宏仁
企业集团”)持有GRACE FABRIC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为“BVI
宏和”)100%的股权,BVI宏和持有ASIA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为“远益国际”)100%的股权;远益国际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658,405,0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01%;上海雄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为“雄昱投资”)持有公司9,614,0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廖明雄先生持有宏仁企业集团0.0024%的股权、担任雄昱投资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并享有雄昱投资22.28%的合伙份额,进而间接享有公司的股份权益。
廖明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