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1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
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对公司完善产能布局和创新业务
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
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手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庞春云、马国柱
2020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