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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和科技:关于申请退回无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退回无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和”)于
2017 年 3 月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
号为 3202032017CR0012),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20153.3 平方米,土地用
途为工业,出让价款为 5767 万元人民币;无锡宏和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就上述
土地使用权取得“苏(200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46429 号”不动产权证。
    公司原计划将上述地块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后综合考虑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具有产业集聚配套较为齐全、协同效应显著、能耗价格较低、“双电源”
配套可有效保障生产运营及设备安全等优势,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上述地块变更至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公司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由无锡宏和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退回无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定申请解除《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为 3202032017CR0012)及相关补充协议,退
回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收回相关出让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
具体落实相关事宜。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发布《关于申请退回无锡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经友好协商,无锡宏和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收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退还之前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5767 万元整。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项土地退款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该退款的取得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