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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

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4.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借款为0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为黄石宏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说明:黄石宏和此前担保授信
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借款金额为596,399,723.07元人民
币,剩余可借额度为103,600,276.93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

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简称
“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肆亿陆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及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2021 年 6 月 28 日,黄石宏和与建设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HTZ420101949GDZC202100002),约定建设银行向黄石宏和提供肆亿陆仟万元
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96 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黄石宏和可根据项
目建设进度,随时申请用款,经建设银行审查后放款。
    2 、 2021 年 6 月 28 日 , 公 司 与 建 设 银 行 签 订 了 《 保 证 合 同 》

(HTC420101949YBDB202100003),公司为黄石宏和于《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
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
合成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96,318.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为61,972.74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5,722.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
额为20,105.65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4,346.16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营业收入

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59.6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1年3月31日,黄石宏和资产总额为130,832.5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为72,592.6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5,722.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
额为30,828.0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58,239.84万元人民币;2021年1-3月营业
收入为2,348.3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106.3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未经审
计数。

    3、股权结构

    黄石宏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28 日 , 公 司 与 建 设 银 行 签 订 《 保 证 合 同 》
(HTC420101949YBDB202100003),公司为黄石宏和于《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固定资

产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
下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
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
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肆亿陆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黄石宏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
合公司及黄石宏和的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黄石宏
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
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6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1.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