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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1-11-05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
   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
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改公             √
           司章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毛嘉明董事长、杜甫董事、郑丽娟董事、钟静
萱董事等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56         宏和科技             2021/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13:00—14:0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
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新娥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