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宏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3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自
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涉及的《关于增加 2021 年
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1、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真实客观,遵循了自愿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3、该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庞春云、马国柱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