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宏和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
原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与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
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将上述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
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将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该类修理费
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会计
政策。
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年起对修理费的相关会计核算做出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依据实施问答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
支出条件的与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
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将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该类修理费用按照存
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针对上述修理费,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采用追溯调整
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等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2020 年及以前年度,本公司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与生产和
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
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修理费用在发生时
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将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该
类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会计
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对本公司 2021 年及以后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和
“管理费用”产生影响,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无重大影响。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修理费核算方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
行重述,重述主要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产生影响。经
公司测算,变更会计政策对主要会计科目的影响为:
关于修理费的调整:2021 年度集团营业成本增加 1,623.25 万元,2021 年度集团
管理费用减少 1,623.25 万元,对 2021 年集团净利润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集团股东权
益无影响。2020 年度集团营业成本增加 898.15 万元,2020 年度集团管理费用减少
898.15 万元,对 2020 年集团净利润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集团股东权益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他项目、经营成果以及本
年期初留存收益等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本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
信息而做出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政策调整,不涉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会
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
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作为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