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宏和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
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
公司依据财政部上述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
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5号解释、16号解释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照要求执行15号解释规定的“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列报”;16号解释规定的“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
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宏和电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