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合盛硅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1-02-04  

                                        上 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 所

            关于合 盛硅 业股份有 限公司

          ⒛ 21年 第 -次 临时股 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A嚣 丿1'B找 1钅 m百 蛋 阝QFF慕 ¢嚣吊
                                              '内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 上海中心大厦 11/12层
电话
       021ˉ 20511000              传   真   :陇    1-⒛   511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⒛21年 第-次 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致 :合 盛 硅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 ”                                                            “
下简称 公司 )委 托 ,就 公司召开 ⒛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本次
         ”
股东大会 )的 有关事 宜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合盛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 行 )》 等规定 ,严 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 ,遵 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 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 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
 资料 ,并 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全过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 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 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 ,本 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 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资 格 及 召 集 、 召 开 的程 序

      经核查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 己于 ⒛21年
 1月 19日 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⒛21年 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地
 点、审议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 告刊登的 日期距本次股
                                                                                                                                    法律 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东大会的召开日期 己达 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21年 2月 3日                                                 13∶   00在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

山西路 530号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高层会议室召开 ;网 络投票通过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络 投 票 系 统和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进 行 (其 中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⒛   21年   2月   3日     9∶   159∶ 25,9∶     30-11∶ 30,13∶     OOˉ


15∶   OO;通           过 互联 网投 票平 台的投 票 时 间为 ⒛                              21年 2月 3日            9∶   15△ 5∶ OO)。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本 次股东大会
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 、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612,281,119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甾 ,” 51%,其 中                                              :




                (1)出 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出席会议股东 、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等材料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合计                                                            4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6⒄ ,165,398股 ,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41OO%。

            经本所律师验证 ,上 述股东 、股东代理人均持有 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 出

 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

                 (2)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 上交所信 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8,115,” 1股 ,占 公司股份 总
 数的 0.865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
     交所信 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出席 会 议 的其 他 人 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 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 本次股 东大会 审议 的议案

      经本 所 律 师 审核 ,公 司本 次股 东大 会 审议 的议 案 属于 公 司股 东大会 的职权

范 围 ,并 且 与召开本 次股 东大会 的通 知公 告 中所 列 明的审议 事项 相 一 致 ;本 次股

东大会 现场会 议未 发 生 对 通 知 的议案进 行修 改 的情 形 。


四、 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 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对 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
司合并统计并现场公布 了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




      1、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 举罗立 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612,264,8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8,315,180股 ,占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1%。

      1.02选 举罗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612,264,88茌 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8,315,180股 ,占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gg。 8051%。

      1.03选 举罗烨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612,26茌 ,睨 砼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 gg73%。
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 东表 决情况     :




     同意 :8,315,180股 ,占 参会 中小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 的 99.8051%。

     1.04选 举浩 瀚 为 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 非独 立 董事

                                                                             gg。   gg73%。
     表 决结果 :同 意 612,26茌 ,8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 效表 决股 份 总数 的

      中小股 东表 决情 况   :




      同意 :8,315,180股 ,占 参会 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 的
                                                                           gg。    8o51%。


      1.o5选 举 龚 吉平 为公 司第 三 届董事会 非独 立 董事

                                                                        gg。 gg73%。
      表 决结果 :同 意 612,264,8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 东表 决情 况       :




      同意 :8,315,180股 ,占 参会 中小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 的
                                                                            gg。    8o51%。


      1.06选 举 张雅 聪为 公 司第 三 届董事会 非独 立 董事

                                                                        gg。 gg73%。
      表 决结果 :同 意 612,264,884股 ,占 出席会议有 效表 决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 东表 决情 况       :




      同意 :8,315,180股 ,占 参会 中小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 的
                                                                            gg。    8o51%。


      2、   逐项 审议 通 过 《关于选举独 立 董事 的议案 》

      2.01选 举程 颖为 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612,281,119股 ,占         出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8,331,415股 ,占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2.02选 举邹蔓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612,281,119股       ,占   出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o/o。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 意见书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8,331,415股 ,占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

     2.03选 举张利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612,281,119股        ,占   出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股 份 总数 的
100,0000o/o。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8,331,415股 ,占 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OOOO%。

     3、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选 举高君秋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612,318,319股       ,占   出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60o/0。


      3.02选 举沈丹丹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 意 612,114,782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
                                                                    gg。 9728%。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 以记名投票方式对 上述 审议事项进
 行了表决 ;公 司部分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上
 述审议事项进行 了网络投票 ,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供 了本次 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数字 ;相 关计票 、监票均按 照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分

 别进行 。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
 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结论 意见

      综 上 所 述 ,本 所律 师 认为 ,公 司 ⒛ 21年 第 一 次 临时股 东大会 的召集和 召开

 程序 、召集人 资格 、出席会 议 人 员资格 、会 议表 决程 序及表 决结 果等 事 宜 ,均 符

 合 《公 司法 》 《上 市 公 司股 东大会规 则 》等法律 、法 规 、规 章和 其他 规 范性 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及 《公 司 章程 》 的有 关 规 定 ,本 次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决 议 合 法 有 效 。


      (以 下 无 正 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 页无正文 ,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 限公司 ⒛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伊叼
                                                              经办律师   :




                                                                                      沈 国权




                                                                             h4 nru)E




地    址 :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m1号 上海 中心大厦 9、               11、   ⒓ 层 ,邮 编 :2OO120
电    话   : (ss)21乇 OsⅡ O00;传 真 :(86)2⒈            ⒛   5119gg
网    址   : http://Ⅱ   ww。   a11brightl胛   .co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