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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盛硅业:合盛硅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 4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107,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76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龚吉平先生主持会
  议(因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副董事长罗燚女士因公事宜未出席本次会议,与
  会董事龚吉平先生主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1 人,非独立董事罗立国、罗燚、罗烨栋、浩瀚、
     张雅聪,独立董事邹蔓莉、程颖、张利萍因公事宜请假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汪功乐因公事宜请假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龚吉平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8,016,020 99.8660           91,250        0.134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1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5,511,678      98.3713   91,250       1.6287          0       0.000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单独计票。议案 1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
公司、罗立国、罗燚、罗烨栋未出席本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晨、李攀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