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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味业: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09-14  

						                           海天味业监事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激励对象和回购数量、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等事项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王硕、曹烦琛因个人原因辞职以及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结果,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王硕、曹烦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同意公司将激励对象经考核未能解锁的权益予以回
购并注销。
    2、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和回购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激励对象、回购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公司股权激
励对象由 85 人调整为 83 人,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837,360 股。
    3、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
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和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符合《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同意
对 8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 3,482,640 股办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
手续。


    监事:文志州、陈伯林、 李金勇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