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20-007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
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 的通知》(财会 [2019] 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16 号通知”),已
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A. 执行新收入准则
(一)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
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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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
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工具准
则,并按照新收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和本集
团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
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
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
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B. 执行财会 [2019] 16 号通知
(一)具体内容
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36 号)的基础上,财政部通过财会 [2019] 16 号通知对合并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财会 [2019] 16 号通知将原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进行了分
拆,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会 [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变动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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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进行了调整。
执行财会 [2019] 16 号通知的要求,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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