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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味业:海天味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3-31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
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
的薪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支付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公
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

                                   1
酬。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
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
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
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于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利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
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

                                     2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否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
则,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了解相关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
交易是公司2021年度生产环节所必需,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市场
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规范,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该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朱滔、孙占利、晁罡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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