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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33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439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9 年 4 月 11 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开
集团)于 4 月 11 日之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达到 24,232,63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并计划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 0%-5%的股份。经事后
审核,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等规定,请公司及相关股东核实并
披露如下事项。
    一、请公司及相关股东核实并说明:(1)金投集团同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2)金投集团未来 12 个月是否有意谋求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如有,请说明具体计划和安排(3)关于本次増持事项,公司、
实际控制人前期与金投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沟通接触情况,以及已达成的意向或
协议。
    二、公告披露,金投集团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占公司总股本 0%
-5%的股票。前期,公司控股股东胡丹锋于 2018 年 12 月曾与金投集团签署
关于协调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约定在未来 6 个月内协调除胡丹锋及其一致行
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向金投集团转让 7%-7.5%的公司股份。请公司及控股股
东、金投集团核实并说明:(1)本次増持计划是否包括前期框架协议中约定
受让的股份;(2)截至目前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协调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并明确协调股份转让事项是否继续执行;(3)此次增持和未来增持计划的资
金来源和融资安排,来源于融资资金的,应说明不同渠道融资资金的金额、期
限、成本、偿还安排等信息。
    三、公告披露,金投集团根据杭州市政府安排进行杭州上市公司纾困工作,
华铁科技被杭州市政府列入上市公司纾困名单。请公司及金投集团核实并说明:
对华铁科技开展纾困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明确是否包括二级市场増持和谋求上
市公司控制权。
    四、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胡丹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昇铁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昇铁投资)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7%,与财开
集团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胡丹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昇铁投资股份质押率为
74.22%,应大成股份质押率为 100%。请控股股东胡丹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杭
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应大成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核实并说明:控股股东未
来 12 个月是否有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安排;若有,请予以说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实际控制人、金投集团等相关各方,应当认真落实本次
监管工作函的各项要求,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披露本工作函,并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之前,就相关情况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工作函》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