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梦百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

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执业资格,执业规范,审计力量较强,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在近年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职、诚实守信,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现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

长至2023年11月14日;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14日。如果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

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之日。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