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05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
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
款”项目;
(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
款”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单位:元
合并
2019 年 6 月 30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956,607.65 -2,956,607.65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956,607.65 2,956,607.6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9,212,833.94 -99,212,833.94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9,212,833.94 99,212,833.94
单位:元
母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895,722.79 -2,895,722.79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895,722.79 2,895,722.7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8,271,707.11 -48,271,707.1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8,271,707.11 48,271,707.11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文件及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