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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味食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6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6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07.44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
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因参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志勇、吴
学军先生在首次授予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前 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决定暂缓授予于志勇、吴学军先生所获授的 7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相关授予
条件满足后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此 2 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
此外,鉴于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
决定取消向其授予共计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由 237 人调整为 228 人,首次授予股票的数量确定为 905 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4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
次获授的部分或全部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18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07.44 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登记情况
与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
内容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707.44 万股
    3. 本次实际授予人数:除于志勇、吴学军先生所获授的全部 71 万股限制性
股票暂缓授予外,本次实际授予对象 181 人。
    4. 首次授予价格:10.96 元/股
    5. 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 本次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性
                                             划授予限制   划授予日股   本次授予情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况
                                 (万股)
                                               的比例        例

 于志勇       董事、副总裁        33           3.37%        0.04%       暂缓授予

 吴学军       董事、副总裁        38           3.88%        0.05%       暂缓授予

 沈松林       董事、副总裁        30           3.07%        0.04%       全部授予

             副总裁、董事会
 何昌军                           30           3.07%        0.04%       全部授予
             秘书兼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647.44       66.17%        0.86%       全部授予
          (179 人)
        预留部分                200            20.44%      0.27%          —

          合计                 978.44         100.00%      1.3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 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完
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
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 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
性股票第一个解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50%
  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
性股票第二个解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50%
  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 解除限售期内,除需满足上述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外,还需
满足以下考核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25%。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等级,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
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可解除
             对应等级
                                                     限售比例(N)
                 A

                 B                                        100%

                 C
                 D                                         80%

                 E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CDAA10274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认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止,天味食品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07.44 万元所对应的出资额人民币 7,753.5424 万元,该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其
中 707.44 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其余 7,046.1024 万元作为资
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418.169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金额将为人民币 76,125.609 万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07.4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754,181,690 股 增 加 至
761,256,090 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授予登记前的 64.67%降至登记完成后
的 64.07%,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虽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7,074,400        7,074,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4,181,690             0           754,181,690
            总计                   754,181,690        +7,074,400       761,256,09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
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相关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
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07.44              7,152.22       3,129.09     3,278.10       745.03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