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
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二、本次向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1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
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
《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不存在为激励对象
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
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先锫 陈祥贵 李铃
2022 年 9 月 22 日